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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来源: 阅读: 发布时间: 2009-08-17 13:43 作者:  
 
        ()调查目的:反映部分服务业的基本总量和发展速度,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调查范围:全国部分服务业的所有企业。具体包括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体育和娱乐业11个行业大类。

 

  ()调查内容及表式:调查内容包括11个行业大类的服务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详见表式。

 

  ()组织实施:由服务业调查中心负责组织,各调查总队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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