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信息第[2017]93号
一、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基本情况
2017年一季度,内蒙古四上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5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1元,增长7.5%,增速为近三年来最高。16个行业中有13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同比增加,其中采矿业增速为13.3%,与上年同期-3.1%的增速相比,上升了16.4个百分点。制造业、电力、文化娱乐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也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平均工资同比下降的行业有3个,分别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和教育行业,但降幅不大。
分行业看,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仍是电力行业,为18019元,其次为采矿业和卫生和社会工作,分别为15545元和15428元;平均工资较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业、水利和住宿和餐饮业,分别为6418元、8741元和8794元。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一季度四上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364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8元,增长8.0%;四上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36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9元,增长2.9%,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增速明显高于私营单位。
二、平均工资增长的原因
一是采矿、制造、建筑等行业经营状况好转,企业效益逐步提升。特别是采矿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6.4个百分点,制造业、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也均在7%以上,从而拉动了我区从业人员整体工资提高;
二是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需求增加,用人成本上升,从业人员工资提高。全区四上企业中,平均工资增速同比超过10%的企业有2810家,占全部调查单位的近四分之一,除部分企业由于年终奖发放时间不一致导致工资增速变动外,多数企业反映今年受企业效益好转及用工需求增加的影响,提高了从业人员待遇;
三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对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旺盛,工资待遇显著提高。例如,同批单位中,互联网和相关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的平均工资增速均在20%以上,明显高于其他传统行业。